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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0:16:02    

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一类犯罪,具体侵犯的权利包括:

生命权:

公民享有生命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

健康权:

公民享有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

人身自由权: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名誉权:

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人格权: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非法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非法侵犯。

肖像权: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隐私权:

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禁止非法宣扬他人隐私或捏造事实丑化他人人格。

婚姻自主权:

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这些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任何侵犯这些权利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建议公民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