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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有什么规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5:01:06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以下是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

合伙企业的定义与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的限制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以避免特定主体因承担无限责任而带来的风险。

合伙协议的订立

合伙协议需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订立,确保协议内容体现全体合伙人意愿,有明确的书面依据,减少纠纷。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保障合伙人在合作中的合法权益,营造公正、诚信的合作环境。

税收规定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避免企业层面和合伙人层面的双重征税,体现税收公平和对合伙企业的政策支持。

守法与责任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促使合伙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兼顾社会和道德责任。

合法权益保护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为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合伙企业的设立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具有合法资格。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事务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