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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哪些由政府承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39:32    

景区的管理责任通常由多个政府机构和部门承担,具体如下:

自然景观:

由各级风景管理局管理。

文物景观:

由文物管理局管理。

园林类景区:

由园林管理局管理,如果园林内有古迹文物,则与文物局或旅游局文化管理司共同管理。

各类展馆:

由属地政府文化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管理,涉及文物的展馆需要获得国家文化管理司和下属文物管理局的许可和监督。

博物馆:

根据规模和内容,由文物管理局和各级政府文化管理部门负责。

旅游景区:

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交由旅游局管理审批,每个景点都有管委会,受当地旅游局领导。有的景区属于文物系统的,由人民政府交由文物局管理审批。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

门票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

综上所述,景区的管理涉及多个层级和部门的协同工作,确保景区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建议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