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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1:16:03    

投标书的保存期限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规进行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投标文件,包括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其保存期限至少为 15年

具体保存要求如下:

未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正本由采购中心存档15年,副本保存1个月后销毁处理。

所有投标文件正本:

均存档,保存15年,副本1年后销毁。

中标文件:

包括澄清、修正补充文件等,保管期限为永久。

此外,根据《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未中标文件(或作资料保存)保管期限为10年。

综上所述,投标书正本和副本的保存期限分别为15年和1年,而中标文件则需永久保存。这些规定确保了投标文件在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管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