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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如何就医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7 22:57:58    

居民就医的流程如下:

缴纳医保费用

居民需要按照当地医保政策规定的标准缴纳医保费用,一般可以通过当地社保局、医保服务中心等渠道进行缴纳。

选择就医地点

居民在需要就医时可以选择就近的医院或诊所就诊,根据疾病情况进行诊断和治疗。

城镇职工和一老一小保险中的儿童可以直接到已开通持卡结算的A类定点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及本人参保时选择的定点医院就医。

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和征地超转人员门诊就医需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疑难重症患者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能满足基本治疗需求的,可转诊至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本市专科、中医及医保A类定点医院。

办理住院手续

参保居民患病需住院治疗的,由经治医生开具住院单,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凭医保卡和居民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可凭户口簿、居住证或学生证等办理,新生儿还应同时出具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证件材料不全的,应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办。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医院可先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但不得超过个人自付部分,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

住院治疗与出院结算

参保居民在住院期间应遵守医院的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出院时,参保居民应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个人负担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应打印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费用结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