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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环保犯罪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2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环保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污染环境罪: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依照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规定处罚。

走私固体废物罪:

走私固体废物进境的行为,依照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规定处罚。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

包括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等。

毁坏耕地罪: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使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破坏矿产资源罪:

包括擅自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

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

盗伐、滥伐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树木的行为。

以上罪名和规定均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章节中找到详细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