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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员哪些费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58:31    

外籍人员在中国的生活和工作涉及多种费用,其中一些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而另一些则需要自行承担。以下是一些主要费用及其相关税务处理:

住宿费、宿费、通讯费

这些费用不能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差旅费、食堂费用

这些费用一般也不允许外籍员工报销。

工资薪金支出

外籍员工的工资薪金支出,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可以作为企业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从税前扣除。

子女教育费、配偶继续教育费

这些费用可以作为企业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从税前扣除,但不得超过企业全年职工税前列支工资总额的14%。

附加扣除费用

包括非驻华外籍人士的旅行、住宿、生活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学费支出、律师费、鉴定费等咨询费用,这些费用可以纳入附加扣除费用中,从而减免所得税。

社会保险费用

用人单位应当为外籍员工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医疗费用

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如果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由个人负担;如果参加基本医保,则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应按规定支付,其余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

公证费用

包括公证费、翻译费和快递费。具体金额因地区和公证内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外籍个人不再享受每月1300元的附加减除费用。

免税所得

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建议外籍人员在中国工作和生活时,详细了解相关税务规定,合理规划费用支出,以确保合法合规并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