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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要带什么材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3:02:11    

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书 :需详细阐明复议事由、理由和要求,并署名。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公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授权委托书

如果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供律师所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材料:

包括有关证照、决定书、通知书、批文、复函等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支持复议请求的证据材料:

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复议法定条件、支持复议请求及申请书中所主张事实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其他有关材料。

特定情况下的额外材料

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

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有其他证据材料的,可一并提供。

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请确保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或三份,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并带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