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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局“四步走”为乡村振兴做好用地保障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5 16:39:00    

【来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发挥土地资源要素保障作用,从设施农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使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兴办企业等多方面发力,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助力农业生产设施建设。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落实“每年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政策,专门安排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振兴建设,支持和保障设施农业用地需求。同时做好政策宣传,提前介入、靠前服务,严格履行用地备案流程,确保设施农业用地规范取得、合理使用。严把项目选址和范围,严控用地比例,确保农地农用。今年以来,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8宗、面积21.63亩,有力保障了现代农业用地需求,为农业产业发展筑牢根基。

二是推进增减挂钩项目,优化城乡用地布局。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举措,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通过增减挂钩项目,对闲置宅基地和废弃房屋等进行拆除复垦为优质耕地。同时,在城镇周边确定建新地块,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基础设施,有效拓展了城镇发展空间,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还为乡村产业发展筹集了资金。今年以来,全市实施增减挂钩项目7个,已验收确认农用地面积2519亩,有力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是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政策前提下,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路径。制定出台《谯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试行)》《谯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方案(试行)》,明确入市条件、程序和收益分配等内容,规定土地所有权人在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43宗510.5亩,通过入市落地了43家企业,出让金收入6480万元,带动产业投资7.66亿元,解决当地农民就业860人,累计增加工资性年收入3094万元,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收入3060.32万元,有力推动了乡村产业发展和集体经济壮大。

四是鼓励使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兴办企业,盘活闲置资源。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兴办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的企业,在土地供应、规划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截至目前,全市共累计审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139宗、涉及土地面积1413.6亩,兴办企业103家,提供就业岗位800多个,为村集体组织增加收入达1100余万元。不仅盘活了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还带动了当地就业,促进了乡村产业多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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