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安全生产罪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8:47:01安全生产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危险作业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情形包括:
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
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
重大责任事故罪
《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刑法》第134条第2款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然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5条第1款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危险物品肇事罪
《刑法》第136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5条之一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5条之二规定,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9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些罪名涵盖了安全生产领域的各个方面,旨在打击和预防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文章
- “全天候”响应、“地毯式”排查、“熔断式”管控 济南能源集团筑牢城市能源“防风屏障” 04-12
- 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除树障“拦路虎” 护供电“生命线” 04-07
- 热闻|火焰扑面而来!女子遭遇氢气球爆燃,警惕这种“移动的炸弹” 04-07
- 公安部:在校大学生胡某,被抓获 04-07
- “办小报”作业引发的思考 04-07
- 想和李现一起拍鸟?警方提醒:这些行为绝对不行! 04-07
- 太原市容环卫科技赋能精准治尘 04-04
- 百姓看联播丨铁路接触网首位“外科医生”上岗 04-03
- 07-06 告别九月十月你好的早安句子
- 09-03 古诗《秋词》赏读:晴鹤一排直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 09-26 尝试三次,波罗申科终于离开乌国,未来能去哪里?或投奔拜登
- 11-05 丹山风景区旅游攻略(丹山赤水风景区)
- 12-06 外语学习的真实方法及误区分析(学习英语的三大误区!)
- 01-04 借款还不上怎么办
- 01-04 偷一万元怎么处理
- 01-04 离岗创业项目书怎么写
- 01-04 怎么加盟劳务派遣公司
- 01-05 开滴滴遇到查车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