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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作业有哪些行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04:01    

违章作业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不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和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擅自操作机械、电气设备或拆改挪用设施、设备

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

拆改挪用设施、设备。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顺序

不遵循既定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活动。

在未完善的安全设施或缺乏必要设备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拖鞋或汲着鞋。

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领带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

超过颈根的长发、批发或发辫,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放置于帽内进入生产现场。

戴手套操作旋转机械或未扣袖扣。

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危险作业区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未断电挂牌随意进入机械运转区域。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

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违反劳动纪律和规定

擅自离岗、串岗、饮酒、干私活及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场所攀、座不安全位置。

其他违章行为

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不按要求及时批转、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规定、通知等,或借故拖延、积压、拒不执行。

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备、设施,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

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安全措施不落实。

这些违章行为不仅威胁到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还可能引发严重的生产事故,因此必须严格禁止和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