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哪些单位有收费权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39:02具有收费权的单位包括以下几类:
行政性收费单位
公安
国土资源
城建
环保
工商
税务
法院
财政
房产
物价
商检
海关等。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
教育部门
卫生部门
交通部门
财政局
税务局
收费管理中心等。
特定服务收费单位
公路管理部门(如公路收费权)
景区管理部门(如景区收费权)
学校
医院等。
环保相关收费单位
环保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使收费权)。
这些单位基于法律、行政法规或政府行政许可,在政府核定的价格范围内收取费用。收费权是一种政府特许的权利,具有无形性、效益性和排他专有性等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
建议:
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参照各单位的《收费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
收费行为应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相关文章
- 浙江五险一金扣多少钱 01-18
- 案底多少年消掉 01-18
- 医保卡每月反多少钱 01-18
- 公积金比例是多少 01-18
- 离职多久公积金可以转移 01-18
- 邮政单位监控保存多久 01-18
- 青岛购房落户需要多久 01-18
- 转到新单位多久失业 01-18
- 07-06 告别九月十月你好的早安句子
- 09-03 古诗《秋词》赏读:晴鹤一排直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 09-26 尝试三次,波罗申科终于离开乌国,未来能去哪里?或投奔拜登
- 11-05 丹山风景区旅游攻略(丹山赤水风景区)
- 12-06 外语学习的真实方法及误区分析(学习英语的三大误区!)
- 01-04 借款还不上怎么办
- 01-04 偷一万元怎么处理
- 01-04 离岗创业项目书怎么写
- 01-04 怎么加盟劳务派遣公司
- 01-05 开滴滴遇到查车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