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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倒在渣土里的“能人书记”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31 19:06:00    

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柏林村原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赵勇案件警示录


违纪违法事实


赵勇,男,汉族,曾任南岸区峡口镇柏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022年3月,赵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赵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工作纪律,在村务管理工作中未正确履职;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2022年7月,赵勇被责令辞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


2022年9月,赵勇被开除党籍。


2022年12月,赵勇因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0万元。


忏悔书节选


我诚恳地向组织悔过,被留置期间我认真回顾了自己一步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经过,也作了深刻反思。我想通过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以反面教育题材形式,为更多像我这样的基层干部敲响警钟。


一、我的成长历程与蜕变过程


我初中毕业就出去做生意跑运输,早年也曾生活窘迫,一步步苦日子熬过来,这种艰苦的生活激励我努力上进的同时,也刺激了自己对获取金钱的欲望。担任柏林村党支部书记之后,手里有了权力,交往的朋友范围更广,认识的有钱人更多,虚荣心也日渐增长,个人消费水平越来越高,对金钱的渴望愈发强烈。


在私欲膨胀的背景下,面对社会人员提出倾倒渣土的需求并许诺给予好处时,我虽明知对方无正规手续,仍然毫不犹豫一口答应,利用自己村支部书记的身份和影响力,为社会人员非法倒渣活动化解矛盾,以“支援国家建设”“这是正常施工建设”等借口哄骗村民支持配合倒渣施工并接受赔偿,倒渣期间收取社会人员巨额好处费。之后还以类似手段多次帮助非法倾倒渣土,以权谋私成常态,我从一个村党支部书记沦为社会人员非法倒渣的“牟利工具”。


这件事情不仅让自己身败名裂,还影响党在基层的威信,更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对组织的信任。


二、我腐化堕落的原因剖析


(一)疏于党性培养,理想信念丧失


人生如行船,理想信念就是“压舱石”,一旦丢掉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人生就会偏离正道。我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思考不深、理解不透,在镇里参加廉政学习、警示教育也都敷衍了事,未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也未进行自查自纠、对照典型案例查找自身问题。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不入脑不入心,缺乏法纪观念和底线意识,没有守住做人、做事、用权、交友的底线。


(二)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敬畏之心


自2015年以来,我多次帮助社会人员进行非法倾倒弃渣活动并大肆收受好处费,直到东窗事发,才意识到这些行为涉及犯罪。对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行为认识不清,认为只要不贪集体的钱,不拿群众的钱,不私拿财政资金,就不叫犯罪。现在回想起来,对党纪法规从不认真学习,从未真正领会和吃透。在金钱利益面前,将权力变成了个人牟利的工具,任意妄为;在巨额经济利益面前,没有经受住诱惑,从违纪违法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一发不可收拾。


(三)个人私欲膨胀,以权谋私成常态


做生意多年,我始终把追求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入党后,特别是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后,本应转变心态,把为民办实事放在第一位。但由于对自身思想改造不够,未能抵挡金钱的诱惑,仗着群众基础厚实,协调力较强,居功自傲,欺上瞒下收取好处费,自认为工作收入两不误。我在农村的土地上长大,最终也栽在了土地上。


三、忏悔


我利用个人权力和村民的信任,帮助社会人员开展非法倒渣活动,从大家口中的“能人书记”变成了社会人员非法倒渣的“得力助手”,突破了道德和法纪的底线,我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耻。


被留置这段时间,每次与调查人员谈话时我都感到羞愧与自责,每个夜晚都在痛苦、煎熬和悔恨中久久难以入睡,内心的愧疚难以用语言形容。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思想上、行为上、作风上都带了坏头,我辜负了党的教育和培养,对不起组织的信任,也连累了自己的家人,我痛恨自己当初放弃原则,搞成现在这样身败名裂的下场。


我多次问自己一个问题,要是不忘当干部的初心,多想着为村民办好事,还会不会是今天这样的下场?


案例剖析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为民造福是最重要的政绩。赵勇身为村干部却“忘了本”“忘了根”,心里装的不是乡亲而是一己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以及在村里的影响力,做了不该做的“生意”,最终作茧自缚,付出了沉重代价。


赵勇初中毕业后进入社会跑运输、做生意,2002年开始经营农家乐,2005年当上村干部并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当选柏林村党支部书记。任职之初,赵勇也曾勤奋努力,积极工作,因为对当地情况熟悉且沟通能力强,其工作能力也得到组织的认可和当地群众的肯定。但是在成绩面前,赵勇逐渐淡忘了参与村务工作的初心和使命,忘记了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他在平日里疏于政治理论学习,逐渐丢掉了对纪律和法律的敬畏之心,也就失去了抵御腐败风险的防御力。在社会人员许诺巨额好处费的情况下,他放弃了“抵抗”。


赵勇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帮助非法倒渣,罔顾党纪国法,在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权力与土地利益的结合,使赵勇尝到了以“土”换“金”的甜头,他原本应该是强村富民的“领头羊”,却蜕变为农民身上的“寄生虫”、乡村振兴路上的“拦路虎”,沦为社会人员非法倒渣的牟利工具,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村干部是乡村振兴的直接推动者、组织者和实践者,要真正做到心系“万家灯火”,情牵“柴米油盐”,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用身体力行托起群众“稳稳的幸福”;必须时刻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养成守纪律、讲规矩、勇担当、善作为的自觉,做到坚守底线、情系群众、敢挑重担,用奋斗汗水不断交出乡村振兴新答卷!



来源 风正巴渝